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会费标准
- 时间:2026-08-02
- 分类:文化产业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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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会费标准
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 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【2014】166号)精神和我会章程,会费 是学会活动的基础性收支渠道。结合本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标准
单位会员会费
⑴ 副会长级企业单位:50000元/年起
⑵ 理事级企业单位:10000元/年起
⑶ 会员级企业单位:5000元/年起
二、收费办法
1.单位会员会费,由学会秘书处统一收取或直接汇入学会 的银行账号;
2. 交费时间应在当年12月份前,愿意一次性交纳一届会费 的,可一次性交纳一届(5年)的会费。




